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针对代理机构,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 ,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 、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近期,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 。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 、虚增费用 、8月21日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被产权人投诉。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 ,经核实 ,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针对申请人,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