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改进偿付能力监管,提高罚款幅度。行为监管
、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穿透式监管 、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以消除监管空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完善资金运用监管;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共同构建金融立法“四梁八柱”。体系协调统一 ,完善制度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四是坚持系统观念
。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
